研究上古交通,有学者提示曾经有“毛皮之路”、“玉石之路”实现辽阔空间的文化沟通。“毛皮之路”主要经历草原地区,草原游牧民族是开通并经营这条通道的历史主角。至于秦汉时期,“丝绸” 的经济作用和文化作用日显突出,“丝绸”被后人看作东西交通路线和东西交通行为的代表性符号是理所当然的。丝绸贸易的路线经过草原地区。草原民族曾经承当丝绸由中原向西北输送的主导力量。应对草原强势部族的压迫,汉帝国积蓄军事力量,终于通过战争方式占有河西,控制西域,成就了史称“丝绸之路”这一东西交通路线的正式开通。这一历史过程有草原民族的配合。西域诸族以及匈奴、乌孙等草原民族对于丝路贸易,也表现出积极的态度。他们的消费需求、盈利愿望以及商业经验都是丝路繁荣的推动因素。草原民族促进“丝绸之路”交通的历史贡献,值得关心经济史、交通史、民族史和文化交流史的人们注意。
一、草原:“交通的天然媒介”
从世界历史考察的视角看丝绸之路的开通,俄罗斯学者比楚林曾经指出:“其在中国史的重要性,绝不亚于美洲之发现在欧洲史上的重要”[1]
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与此相关的一段论述, 也通过世界史视角的考察,指出了草原交通条件的便利。他指出,“草原象‘未经耕种的海洋’一样,它虽然不能为定居的人类提供居住条件,但是却比开垦了的土地为旅行和运输提供更大的方便。”汤因比是在“海洋和草原是传播语言的工具”题下发表这样的意见的。他认为,“海洋和草原的这种相似之处可以从它们作为传播语言的工具的职能来说明。大家都知道航海的人们很容易把他们的语言传播到他们所居住的海洋周围的四岸上去。古代的希腊航海家们曾经一度把希腊语变成地中海全部沿岸地区的流行语言。马来亚的勇敢的航海家们把他们的马来语传播到西至马达加斯加东至菲律宾的广大地方。在太平洋上,从斐济群岛到复活节岛、从新西兰到夏威夷,几乎到处都使用一样的波利尼西亚语言,虽然自从波利尼西亚人的独木舟在隔离这些岛屿的广大洋面上定期航行的时候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许多世代了。此外,由于‘英国人统治了海洋’,在近年来英语也就变成世界流行的语言了。”汤因比说,“在草原的周围,也有散布着同样语言的现象。”“由于草原上游牧民族的传布,在今天还有四种这样的语言:柏伯尔语、阿拉伯语、土耳其语和印欧语。”这几种语言的分布,都与“草原上游牧民族的传布”有密切关系。汤因比指出:“柏伯尔语是今天撒哈拉沙漠上的游牧民族所使用的语言,也是撒哈拉沙漠北部和南部边缘一带的定居人民所使用的语言。”“阿拉伯语在今天不但通行在阿拉伯草原的北面一带……而且还通行在南面一带。”“土耳其语也传播在欧亚草原的许多边缘地区。”“印欧语系在今天(象它的名字所指的那样)很奇特地分散在两块彼此隔绝的地区里,一块在欧洲,一块在伊朗和印度。”“所以呈现这种现象,大概是因为在土耳其语的传播者还没有在这里定居下来之前,欧亚草原上的印欧语的传播者曾在这一带传播过这种语言。欧洲和伊朗都靠近欧亚草原,而这一大片无水的海洋便成了彼此之间交通的天然媒介。这一种语言分布现状和上述三种语言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它失去了它从前传播过的中间那一大片草原地方。”在“波利尼西亚人、爱斯基摩人和游牧民族”一节,汤因比也曾写道:“到处是野草和碎石的草原与可以耕种的大陆相比,倒不如说它和‘未经耕犁的海洋’(荷马常常使用的称呼)更为相近。草原的表面和海洋的表面有这样一个共同点,就是对人类的关系来说,人类到这里来或是为了朝拜圣迹,或是只能暂时的留住。除了岛屿和绿洲而外,它们的广阔面积完全不能为人类提供定居生活的资料。它们对于旅行和交通运输来说都比人类社会所习惯定居的大地表面提供方便得多的条件……”在东西文化交流史上确实可以看到这一情形。丝绸之路发生作用也有这样的条件,即“草原地方”作为“无水的海洋”成为不同文化体系“彼此之间交通的天然媒介”。
从汤因比的表述看,他所说的其中有“绿洲”的“草原”“到处是野草和碎石”,或译作“表面是草地和沙砾的草原”[2],应当是包括荒漠戈壁的。
回顾中国古史,确实可以看到北边的草原和东方的海域共同为交通提供了便利条件。孕育于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的文明通过这两个方面实现了外际交流,形成了大致呈“¬”形的文化交汇带[3]草原便利交通的作用,可以看作“无水的海洋”,“未经耕犁的海洋”,“未经耕种的海洋”,“未曾开垦的海洋”。[2]而回顾草原文化交流道路畅通的历史作用,应当肯定游牧族不朽的功绩。
中国古籍“草原”一语使用较晚。但是“大漠”、“瀚海”之说,似乎也暗示“草原”与“海洋”之间的联想。《说文•水部》:“漠,北方流沙也。”对于草原 民族的机动性与交通运行节奏,汉代史家则有“其敌则逐利,如鸟之集;其困败,则瓦解云散矣”[4],“至如猋风,去如收电”[5]等表述。
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游牧国家与绿洲都市群是必然会有的连结。”论者也借用了 “海洋”的比喻,以为“绿洲都市” “如同浮在大海之岛般存在于干燥地区”。“串连点与点的绿洲之间者,除了由各个绿洲组成的商队外,也不可忽视一面生存的游牧民。这些游牧民被统合在单一政权之下这件事,对绿洲都市来说就代表着安全商圈的出现。在此,游牧民军事权力与绿洲经济力的互补共生关系就成立。”论者还指出,“与以经济供给约定的汉朝‘中 华’不同,匈奴以与其有着相当紧密相互关系基础之姿,进入到绿洲地域的国家之中。在疆域之中,涵盖接近游牧地区的农、工、商地域这一点,与曾经存在的斯基泰国家具有共通性。”[6]在丝绸之路史的早期阶段,匈奴与西域的关系大致正是如此。
二、早期草原丝绸流通
有学者以世界史的视角考察早期丝绸之路西段 “游牧”人的交通开创业绩:“远距离商业活动依赖于运输。最初,货物的运输依靠骡子和驴子。公元前第2千纪中期,骆驼的驯化使得亚洲驼队贸易以及后来被视作永久的古老阿拉伯半岛驼队贸易成为可能,他们开启了至今都未能穿越的沙漠之地的旅程。”[7]“中亚地区”有的“绿洲”成为“东西南北、四通八达之枢纽”,这里“商业”“相当发达”,“也是人来人往、物资情报、文化等传播集散处。”“在这里从商的人以此为据点向四方发展”。这一历史现象与以“游牧”为主业的“强势民族”的“草原军力”之强盛有关。[6]在这条交通路线的中段和东段,已经发现来自中国的丝绸的遗存。
在阿尔泰地区发现的公元前5世纪的贵族墓中曾经出土中国丝织品。巴泽雷克5号墓出土了有凤凰图案的刺绣。刺绣画面主题及其风格,体现了明确的中原文化基因。在这一地区公元前4世纪至前3世纪的墓葬中,还出土了有典型关中文化风格的秦式铜镜。[8]“2000年以来,俄罗斯考古学者在南西伯利亚地区的阿尔赞、巴泽雷克发现了举世震惊的斯基泰王陵,在这里出土了大量的金饰。”相关发现被认为是“以斯基泰人为中心的文明”,或说“《史 记》、《汉书》中记载的车师,就是他们的直系后裔。”
许多古希腊雕塑和陶器彩绘人像表现出所着衣服细薄透明,因而有人推测公元前5世纪中国丝绸已经为希腊上层社会所喜好。不过,这些现象当时似乎并没有进入中国古代史学家的视野,因而在中国正史的记录中,汉代外交家张骞正式开通丝绸之路的事迹,被誉为“凿空”,或说“张骞始开西域之迹”。
“塞王”、“塞种”见于《汉书》卷九六上《西域传上》:“昔匈奴破大月氏,大月氏西君大夏,而塞王南君罽宾。塞种分散,往往为数国。自疏勒以西北,休循、捐毒之属,皆故塞种也。”许多学者认为,《汉书》所见“塞种”就是斯基泰人。也有学者认为斯基泰人的概念更为宽泛,塞人只是斯基泰人中的一支。[9]余太山《塞种史研究》更推进了相关研究。[10]们有关所谓“斯基泰通道”、“斯基泰古道”、“斯基泰商路”、“斯基泰贸易之路”、“最早的欧亚贸易之路”、“欧亚草原之路”交通的意义,许多学者有所论述,并明确提出了“草原之路”的概念。但是对于“草原之路”丝绸贸易的研究,尚有待于进一步的工作。
三、“尚乐关市”:匈奴的中原纺织品消费需求
在丝绸之路正式开通的年代,长期与汉王朝敌对的匈奴对于草原丝绸流通的历史作用不宜忽视。
匈奴作为草原民族,但是受到中原消费生活影响,“匈奴好汉缯絮”即表现之一。虽然《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载中行说言:“其得汉缯絮,以驰草棘中,衣绔皆裂敝,以示不如旃裘之完善也。”[4]但这是在“无仰于汉”这种以戒备“动心归汉”为前提的敌意思维背景下抵制“汉物”的说法,未必客观反映了匈奴人对于“汉缯絮”即轻柔舒适的丝绸和丝绸制品的真实感觉。
《盐铁论•力耕》载大夫说:“汝汉之金,纤微之贡,所以诱外国而钓羌胡之宝也。夫中国一端之缦,得匈奴累金之物,而损敌国之用。”[11]《说文•糸部》:“缦,缯无文也。”段玉裁注:“《春秋繁露》:‘庶人衣缦。’引申之凡无文皆曰‘缦’。《左传》‘乘缦’注:‘车无文者也。’《汉食货志》‘缦田'注:‘谓不甽者也。’”[12]《急就篇》:“锦绣鳗•离云爵。”颜师古注:“缦,无文之帛也。”[13]所谓“纤微”,王利器以为应是麻织品:“《说文•部》:‘(匹卦切)之为言微也,微纤为功。’《御览》九九五引《春秋说题辞》:‘麻之言微也,阴精寝密,女作纤微也。’《管子•臣乘马》:‘女勤于纤微。’《汉书•张安世传》:‘夫人自纺绩,家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内治产业,累积纤微,是以能殖其货。’这里所谓‘纤微’,亦指麻言。”大夫言“纤微之贡”可以“诱外国而钓羌胡之宝”,“一端之缦”可以“得匈奴累金之物,而损敌国之用”,指出汉王朝与“外国”之间以贸易交往为形式的经济竞争中纺织业产品的作用。所谓“夫中国一端之缦,得匈奴累金之物”,说明了匈奴对于中 原织品的需求。《太平御览》卷九。一引《盐铁论》曰:“齐陶之嫌,南汉之布,中国以一端之缦,得匈奴累金之物,骡驴馲駞,可使衔尾入塞。”[14]不言 “汝汉之金”,更明确地强调了“缣”、“布”、“缦”等是汉与匈奴贸易的主体输出货品。
汉与匈奴的贸易主要通过“关市”。《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孝景帝复与匈奴和亲,通关市,给遗匈奴,遣公主,如故约。”[4]这是《史记》中我们看到的最早的有关汉与匈奴“通关市”的记录。然而,我们通过“复与匈奴和亲,通关市,给遗匈奴,遣公主,如故约”句式,由所谓“复与”,由所谓“故约”,可以知道此前“与匈奴和亲”,“遣公主”的时期,是曾经“通关市”的。此后,又有汉武帝时代的历史记录:“今帝即位,明和亲约束,厚遇,通关市,饶给之。”[4]林幹指出,“从高帝九年(前198)使刘敬往匈奴结和亲之约开始,至武帝元光二年(前133)发动对匈奴战争为止,和亲的条款大致可分为三项。”第一,汉王朝出嫁公主,输送财物;第二,“汉朝开放‘关市’,准许两族人民交易。”第三,“汉与匈奴结为兄弟,相约以长城为界,北面‘引弓’之区是匈奴的游牧地带,归单于管领;南面‘冠盖之室’是汉族耕织的领域,由汉帝统治。”关于第二条,林幹说:“第二,汉朝开放‘关市’,准许两族人民交易。”这在刘敬往结和亲之约后便实行了。当时通过关市,匈奴从汉族地区换得了不少物品和金属器具,特别是铜。故文帝六年贾谊上疏,有控制铜器和铜矿出塞以挟制匈奴的对策。后来关市在后元六年因匈 奴大举侵扰而一度中断,至景帝元年恢复和亲又重 行开放。开放关市,有利于汉匈两族人民的联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汉朝这样做是对的。”[15]宋超也采用了和亲政策包括三项内容的说法,其二即“汉朝开放关市,准许汉匈双方物资交流”。又分析说,“和亲的作用并不完全都是消极的,对于汉匈双方也有积极的一面。特别是关市的开通,匈奴用畜产品与汉民族地区交换农产品与手工制品,特别是金属器具,对于改变匈奴单一的畜牧业经济结构以及对汉匈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交流、民族间的往来都有一定的益处。”[16]
对于汉景帝以前“关市”的开通,《史记》中不能发现确证。但是“关市”与“和亲”同时实现汉王朝与匈奴的交流的推断,是可以成立的。[15]今按《新书•铜布》中,贾谊强调对“铜”的控制可致“七福”即获得七种好处,其中第七种,字句涉及“匈奴”: “挟铜之积,制吾弃财,以与匈奴逐争其民,则敌必怀矣。”[17]这里其实只是说通过对货币的控制取得经济优势,可以“与匈奴逐争其民”,似乎并没有“控制铜器和铜矿出塞以挟制匈奴”的意思。有迹象说明,丝绸是匈奴通过“关市”获得的汉地主要物资之一。
贾谊设计的通过“关市”以先进的农耕经济物质文明征服匈奴人心的策略,因为使用非战争的手段,所以说“此谓德胜”。陶鸿庆《读诸子札记》则以为这是一种经济战或者商业战、贸易战。他对“赐大而愈饥,多财而愈困”的理解是:“言汉许匈奴大市,阴以汉物耗匈奴之财。”有人则对“赐大而愈饥,多财而愈困,汉者所希心而慕也”作了这样的解说: “给的赏赐愈多,他们愈加感到饥饿,给的钱财愈多,他们愈加感到穷困,汉朝便成了他们倾心向往的地方了。”[18]自汉武帝时代起,北边“关市”在新的条件下得到了新的发展。《史记》卷一〇〇《匈奴列传》:“今帝即位,明和亲约束,厚遇,通关市,饶给之。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4]《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上》的记载是:“武帝即位,明和亲约束,厚遇关市,饶给之。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5]《史记》“厚遇,通关市”,《汉书》作“厚遇关市”。汉王朝与匈奴进入实际上的战争状态之后,“关市”依然发挥着经济联系的作用。《史记》卷一〇〇《匈奴列传》:“匈奴绝和亲,攻当路塞,往往入盗于汉边,不可胜数。然匈奴贪,尚乐关市,嗜汉财物,汉亦尚关市不绝以中之。”对于“汉亦尚关市不绝以中之”,张守节《正义》引如淳云:“得具以利中伤之。”而《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上》同样内容颜师古注的说法可能更为准确:“以关市中其意。”《史记》卷一〇〇《匈奴列传》还记载:“自马邑军后五年之秋,汉使四将军各万骑击胡关市下。”可见当时“关市”对匈奴人的吸引力。
所谓“以汉物耗匈奴之财”之“汉物”,纺织品应是大宗。所以才会有“齐陶之缣,南汉之布,中国以一端之缦,得匈奴累金之物”的说法。
四、匈奴得“厚币赂遗”及从事丝绸转输的可能性
前引《史记》言“和亲”的同时“给遗匈奴”,林幹说“输送财物”,这是“汉物”流入匈奴的重要形式。《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下》回顾与匈奴的交往,言刘邦时代“约结和亲,赂遗单于”。“逮至孝文,与通关市,妻以汉女,增厚其赂,岁以千金。”班固称之为“卑下以就之”的这种政策,李贤解释:“文帝与匈奴通关市,妻以汉女,增厚其赂也。”[19]汉武帝时代苏武岀使,也有“厚币赂遗单于”的记录。[4]汉武帝元光二年(前133)“春,诏问公卿曰:‘朕饰子女以配单于,金币文绣赂之甚厚,单于待命加嫚,侵盗亡已。边境被害,朕甚闵之。今欲举兵攻之,何如?’”[5]所谓“金币文绣赂之甚厚”,体现出汉对于匈奴“赂”这种物资输出形式中丝绸的意义。
汉王朝对于匈奴的物资输送,除了谷物之外,多有丝绸织品、“絮”以及成衣等。以具有计量意义的记载为例,如汉宣帝甘露二年(前52),“呼韩邪单于款五原塞”,甘露三年(前51),“单于正月朝天子于甘泉宫,汉宠以殊礼”,“赐以冠带衣裳……衣被七十七袭,锦绣绮穀杂帛八千匹,絮六千斤。”汉宣帝黄龙元年(前50),“呼韩邪单于复入朝,礼赐如初,加衣百一十袭,锦帛九千匹,絮八千斤。”“(汉元帝)竟宁元年(前33),单于复入朝,礼赐如初,加衣服锦帛絮,皆倍于黄龙时。”汉成帝河平三年(前26),“单于上书愿朝河平四年正月,遂入朝,加赐锦绣缯帛二万匹,絮二万斤,它如竟宁时。” “(汉哀帝)元寿二年,单于来朝,……加赐衣三百七十袭,锦绣缯帛三万匹,絮三万斤,它如河平时。”自汉宣帝甘露三年(前51)至汉哀帝元寿二年(前1)50年间,多次赐匈奴“锦帛”及“絮”,数量逐次增加。简单累计,“锦绣缯帛”8万匹,“絮” 8万斤。如此惊人的 数额,是否仅仅用以满足解决匈奴“民众困乏”的需要,或许亦可以理解为在汉地亦推行“禄帛”、“禄布”“禄絮”制度的背景下,有经济作用更值得注意的“赂”的意义,可以专文讨论。但是毫无疑义,匈奴得到超出消费需要数额的“锦绣缯帛”和“絮”,是可以通过转输交易的方式获取更大利益的。
《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下》还记载,匈奴曾经长期向乌桓强征“皮布税”,并因此引起流血争端: “汉既班四条,后护乌桓使者告乌桓民,毋得复与匈奴皮布税。匈奴以故事遣使者责乌桓税,匈奴人民妇女欲贾贩者皆随往焉。乌桓拒曰:‘奉天子诏条, 不当予匈奴税。’匈奴使怒,收乌桓酋豪,缚到悬之。 酋豪昆弟怒,共杀匈奴使及其官属,收略妇女马牛。单于闻之,遣使发左贤王兵入乌桓责杀使者,因攻击之。乌桓分散,或走上山,或东保塞。匈奴颇杀人民,驱妇女弱小且千人去,置左地,告乌桓曰:‘持马畜皮布来赎之。’乌桓见略者亲属二千余人持财畜往赎,匈奴受,留不遣。”[5]。匈奴掠走“妇女弱小且千人”,令乌桓“持马畜皮布来赎之”,乌桓被迫“持财畜往赎”,其中的“财”,应当即“皮布”。
匈奴向乌桓索取“皮布”的故事,可以说明草原部族之间经济关系中纺织品的意义。正如林幹所指出的,“匈奴族十分重视与汉族互通关市。除汉族外,匈奴与羌族经常发生商业交换;对乌桓族和西域各族也发生过交换。”此说匈奴“和西域各族也发生过交换”,在另一处则说,“匈奴还可能和西域各族发生交换”。一说“发生过交换”,一说“可能”“发生交换”,似乎存在矛盾。然而论者可以给我们有益启示的如下判断则是确定的:“(匈奴)并通过西域,间接和希腊人及其他西方各族人民发生交换。”[15]有学者以为,“匈奴贵族”“做着丝绸贸 易”,“匈奴人”“进行丝绸贸易”,或说“丝绢贸易”。亦有关于“当时匈奴贵族向西方贩运的丝绸的道路”的分析。[20]然而这些论说,现在看来,似乎缺乏确切的史料的支持。
五、西域草原民族与丝绸贸易
战国秦汉西域地方的经济形态和生产方式,有“大率土著,有城郭田畜,与匈奴、乌孙异俗”的说法,即定居经营农耕,但是也有利用草原生态条件,以游牧经济为主的部族。
例如《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记载自张骞出行见闻获取的信息,除“乌孙……行国,随畜,与匈奴同俗”之外,又说:“康居……行国,与月氏大同俗。”“奄蔡……行国,与康居大同俗。”“大月氏…… 行国也,随畜移徙,与匈奴同俗。”《汉书》卷九六《西域传》记载,婼羌“随畜逐水草,不田作,仰鄯善、 且末谷”,鄯善“地沙卤,少田,寄田仰谷旁国”,“民随畜牧逐水草,有驴马,多橐它”,西夜国“随畜逐水草往来”,蒲犁国“寄田莎车”,依耐国“少谷,寄田疏勒、莎车”,又休循“民俗衣服类乌孙,因畜随水草,本故塞种也”,捐毒“衣服类乌孙,随水草,依葱领,本塞种也”,尉头“田畜随水草,衣服类乌孙”[5], 温宿“ 土地物类所有与都善诸国同”,山国“寄田籴谷于焉耆、危须”。[5]而西域许多部族善于商业经营,形成了区域特色和民族特色。如“自宛以西至安息,其人……善贾市,争分铢”,安息“有市,民商贾用车及船,行旁国或数千里”[4],大夏“善贾市”,都城“有市贩贾诸物”[4]等,都是引人注目的历史记录。
自张骞出使取得成就,被封为博望侯之后,多有主动求节西使远国者,汉王朝派遣使团,一度十分频繁。《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记载,“自博望侯开外国道以尊贵,其后从吏卒皆争上书言外国奇怪利害,求使。”“汉率一岁中使多者十余,少者五六辈,远者八九岁,近者数岁而反。”汉使出行,代表汉 王朝赠送对方以财物,实质上往往具有贸易的性质。 例如张骞建议:“蛮夷俗贪汉财物,今诚以此时而厚币赂乌孙,招以益东,居故浑邪之地,与汉结昆弟,其势宜听,听则是断匈奴右臂也。既连乌孙,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于是第二次出使西域,“将三百人。马各二匹,牛羊以万数,赍金币帛直数千巨万。”继张骞之后,“诸使外国一辈大者数百,少者百余人,人所赍操大放博望侯时。”[4]当时所谓“赂遗赠送,万里相奉”[5],成为一种特殊的经济交往形式。“金币帛”是“赂遗赠送”的主体 内容。
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大将军霍光遣平乐监傅介子往刺楼兰王,《汉书》卷七〇《傅介子传》:“介子与士卒俱赍金币,扬言以赐外国为名。至楼兰,楼兰王意不亲介子,介子阳引去,至其西界,使译谓曰:‘汉使者持黄金锦绣行赐诸国,王不来受,我去之西国矣。’即出金币以示译。译还报王,王贪汉物,来见使者。介子与坐饮,陈物示之。饮酒皆醉,介子谓王曰:‘天子使我私报王。'王起随介子入账中,屏语,壮士二人从后刺之,刃交胸,立死。”《汉书》卷九六上《西域传上》:“介子轻将勇敢士,赍金币,扬言以赐外国为名。既至楼兰,诈其王欲赐之,王喜,与介子饮,醉,将其王屏语,壮士二人从后刺杀之。” [5]这一故事,也说明使者“赍金币”“以赐外国”,在当时是极其常见的情形。“金币”,就是“黄金锦绣”。所谓“王贪汉物”,“王喜”,生动体现了西域领袖人物对“锦绣”等汉地织品的深心爱好。 “币”的直接字义是“帛”。《说文•巾部》:“币,帛也。”段玉裁注:“帛者,缯也。”[12]从傅介子故事“黄金锦绣”即“金币”,亦可知“币”就是“锦绣”。 《汉书》卷七〇《常惠传》:“持金币还赐乌孙贵人有功者。”[5]也是同样的例证。
司马迁写道,当时往西域使团派遣频繁,丝绸的输出数量益多,以致诸国对“汉币”已经没有以往珍视:“北道酒泉抵大夏,使者既多,而外国益厌汉币,不贵其物。”张骞之后使西域者有“来还不能毋侵盗币物”情形,即以作为国家礼品的丝绸为赃物的贪污犯罪。又说:“其使皆贫人子,私县官赍物,欲贱市以私其利外国。”[4]
余太山写道,“《史记•大宛列传》载自大宛以西至安息,其人皆‘善市贾,争分铢’。《汉书•西域传》所载同。这是说早在张骞首次西使之时,葱岭以西诸国均已是重商之国。”“《汉书•西域传》、《后汉书•西域传》……对天山以北、帕米尔以西、兴都库什山以南诸国的商业续有记载。”又引《汉书》卷九六上《西域传上》:“至成帝时,康居遣子侍汉,贡献,然自以绝远,独骄嫚,不肯与诸国相望。都护郭舜数上言:‘本匈奴盛时,非以兼有乌孙、康居故也; 及其称臣妾,非以失二国也。汉虽皆受其质子,然三国内相输遗,交通如故,亦相候司,见便则发;合不能相亲信,离不能相臣役。……而康居骄黠,讫不肯拜使者。都护吏至其国,坐之乌孙诸使下,王及贵人先饮食已,乃饮啖都护吏,故为无所省以夸旁国。以此度之,何故遣子入侍?其欲贾市为好,辞之诈也。”[5]余太山说,“康居,在《汉书•西域传》描述的年代依旧是一个行国。这则记载的意义在于有助于了解行国之间存在经商的情况。特别是康居与匈奴、乌孙三国‘内相输遣’。也说明,就康居而言, 贡献和遣子入侍,不过是贾市的一种手段。”而“大月氏国‘钱货,与安息同’”。“罽宾有‘市列,以金银为钱……奉献者皆行贾贱人,欲通货市买,以献为名’云云,说明不仅康居,罽宾奉献的目的也是‘通货市买’。”又乌弋山离国“市列、钱货、兵器、金珠之属与罽宾同”。此外,“《后汉书•西域传》载高附国 ‘善贾贩,内富于财’。”论者于是写道,“以上表明, 自西汉以降,天山以北、帕米尔以西、兴都库什山以南诸国大多从事经商活动。”“与此相对,有关塔里木盆地诸国商贸活动的报导特别稀少。”“似乎当时商品经济尚未发达。”[21]也许这样的判断略微失之于保守。
《汉书》卷九六上《西域传上》三次出现“市列”字样:“罽宾……有金银铜锡,以为器。市列。”“乌弋……其草木、畜产、五谷、果菜、食饮、宫室、市列、钱货、兵器、金珠之属皆与罽宾同。”“疏勒国……有市列,西当大月氏、大宛、康居道也。”[5]而安息 “商贾车船行旁国”[5],尤其体现出其经济优势。事实应如余太山所说,“在一般情况下,这些绿洲只 能作为东西贸易的中转站,进行一种所谓的过境贸易。当然,这样的货物集散市场形成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地处交通枢纽。”[21]
在汉王朝势力扩张至于西域之前,匈奴曾经以军事强势控制这一地区,“赋税诸国,取富给焉。”[5]西域传上此所谓“赋税”是不是也包括商业税呢?从许多迹象考虑,匈奴对西域诸国的经济控制,应当包括对当地商业经营利润的超经济强制方式的盘剥。马长寿曾经写道:“天山南北麓和昆仑山北麓,自古是中亚、南亚和东亚间商业交通要道,匈奴在其间设关卡,收商税,护送旅客,担保过山,都可以收到不少的报酬……”对于这一时期丝路商道的形势,有的学者作过这样的分析,“匈奴人 ……企图控制西域商道,独占贸易权益。”“越来越强的贪欲,使他们亟欲控制商道,垄断东西贸易,以 取得暴利。”[22]亦有学者说,匈奴面对西域繁盛的商业,有“抢劫商旅”的行为。[23]这样的情形,当然是十分可能的。对于控制“商业”取得“报酬”,包括“设关卡,收商税”等利益追求,可能会促使匈奴在西域的军事行政势力对商贸取支持和鼓励的政策。[24]
六、草原“胡商”“胡贾”的活跃
有学者以“游牧民族商业化的倾向,也就愈益显著”的说法概括匈奴对“贸易权益”的追求。[22]其实西域诸国可能更突出地体现出“商业化的倾向”。西域商人曾经有非常活跃的历史表演。如《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传》记载:“(建武)二十八年,北匈奴复遣使诣阙,贡马及裘,更乞和亲,并请音乐,又求率西域诸国胡客与俱献见。”“西域诸国胡客”和匈奴使团同行“与俱献见”,值得我们注意。此外,又有《后汉书》卷四七《班超传》的说法:“超遂发龟兹、都善等八国兵合七万人,及吏士贾客千四百人讨焉耆。”可知西域“贾客”亦参与战争。
西汉中期,即有西域商人活跃于北边的史实记录。如陈连庆所说,“在中西交通开通之后,西域贾胡迅即登场。”[25]以敦煌汉简为例,所见乌孙人,车师人,“知何国胡”[26]等等,似未可排除来自西域的商人的可能。《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篇末有以“论曰”形式发表的对于西域问题的总结性文字,其中说到“商胡贩客”:“论曰:西域风土之载,前古未闻也。汉世张骞怀致远之略,班超奋封侯之志,终能立功西遐,羁服外域。自兵威之所肃服,财赂之所怀诱,莫不献方奇,纳爱质,露顶肘行,东向而朝天子。故设戊己之官,分任其事;建都护之帅,总领其权。先驯则赏籝金而赐龟绶,后服则系头颡而衅北阙。立屯田于膏腴之野,列邮置于要害之路。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19]
据《汉书》卷九六上《西域传上》记载,汉成帝时,罽宾“复遣使献谢罪,汉欲遣使报送其使”,杜钦发表反对意见,指出罽宾“奉献者皆行贾贱人,欲通货市买,以献为名”,又有“罽宾实利赏赐贾市”语, 强调了西域贾人在与汉王朝交往中的经济谋求。而所谓“罽宾实利赏赐贾市”,说明“行贾贱人”们的作用,使得汉王朝的“赏赐”,也可以最终进入“贾市”流通系统。
对于马援南征进击迟缓以致“失利”的指责,《马援传》有“类西域贾胡,到一处辄止”的说法。[19]李贤解释说:“言似商胡,所至之处辄停留。”《马援传》说“西域贾胡”,李贤注称“言似商胡”,可知“商胡”和“贾胡”其实并没有严格的区别。“西域贾胡”在中原地区的活跃,又见于《后汉书》卷三四《梁冀传》的记载:“……又起菟苑于河南城西, 经亘数十里,发属县卒徒,缮修楼观,数年乃成。移檄所在,调发生菟,刻其毛以为识,人有犯者,罪至刑死。尝有西域贾胡,不知禁忌,误杀一兔,转相告言, 坐死者十余人。”
通过汉文史籍中“西域贾胡”的表现,可以说明西域商业传统的特征,而对于丝绸之路的历史作用,也可以得到深入理解的条件。
七、“釆旃文罽”:丝绸之路东输织品
丝绸之路促进的物资流通,不仅可见丝绸向西的输出,也有与此反方向的由西向东输送的草原民族提供的产品。
《盐铁论•力耕》载大夫言已经说到“异物内流”情形:“汝汉之金,纤微之贡,所以诱外国而钓羌胡之宝也。夫中国一端之缦,得匈奴累金之物,而损敌国之用。是以骡驴馲駞,衔尾入塞,驒騱騵马,尽为我畜。鼲鼦狐貉,釆旃文罽,充于内府。而璧玉珊瑚瑠璃,咸为国之宝。是则外国之物内流,而利不外泄也。异物内流则国用饶,利不外泄则民用给矣。《诗》曰:‘百室盈止,妇子宁止。'”[11]“羌胡”之“骡驴”与“中国”之“牛马”,“羌胡”之“鼲貂旃罽” 与“中国”之“锦绨”,形成对照。而很可能在丝绸路上,正是“锦绨”与“旃罽”作为产地各在东西,品质亦显著不同的商品,经历辗转历程实现了交换。 丝绸之路中原织品外输所换取的,除了“骡驴馲駞”、“驒騱騵马”进入中原,成为生产动力和运输动力之外,“鼲鼦狐貉,釆旃文罽,充于内府”也是“外国之物内流”的大宗。
“采旃文罽”作为丝绸之路东输织品,是草原民族的创造。考察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意义时,于丝绸贸易之外,不应忽视毛织品西来的重要史实。
《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记“大秦国”事,说到纺织技术:“刺金缕绣,织成金缕罽、杂色绫。”[19]其中所谓“金缕罽”应是中原人对于来自西边的新奇织品的感觉,未必真的是罗马帝国产品。
其实,草原毛织品进入中原民族的生活,绝不仅仅限于“充于内府”。史籍可见“罽”出现于中原社会民间消费生活的例证。
《史记》卷三〇《平准书》说汉初抑商措施:“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4]《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的记载较为具体:“(八年)春三月,行如雒阳。令……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縠絺纻,操兵,乘骑马。”颜师古注:“织毛若今毼及氍毹之类也。”[5]《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说到“狗马被缋罽”,颜师古注:“罽,织毛也,即氍毹之属。”[5]《说文•糸部》:“罽,西胡毳布也。”[12]段玉裁注:“毳者,兽细毛也。用织为布,是曰。亦叚罽为之。”[12]所谓“西胡”,段玉裁指出即“西域”。班固《与弟超书》说西域方向贸易,言及毛织品的输入:“窦侍中令载杂彩七百疋,市月氏马、苏合香。”“窦侍中前寄人钱八十万,市得杂罽十余张也。”“月支大小相杂但细好而已。”“今赍白素三百疋欲以市月支马、苏合香、闟登。”可知中原人对“罽”、“闟登”等毛织品的需求。曹植《辩道论》写道:“(甘始)又言:‘诸梁时,西域胡来献香、罽、腰带、割玉刀,时悔不取也。’”大概“罽”传入中原,“西域胡”的活动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
甘肃敦煌马圈湾烽燧遗址发掘出土毛织品13件,“品种有罽、褐、缂毛带、毡垫、毡靴等。”有“图案非常精美”的“方格罽”1件。又有“晕繝罽”1件,“花部依次由黄向蓝变化,呈晕色效果。这是目前我国发现最早的一件晕繝毛织物,它对唐代晕繝锦的产生,无疑起过重大影响。”又有“红罽”2件,“深红罽”2件,“莲紫罽”1件,“黄罽”1件,“青褐斑罽”1件。[27]
贝格曼额济纳河流域考古报告中也有许多关于毛织品发现的记录。
《后汉书》卷五一《李恂传》写道:“复征拜谒者,使持节领西域副校尉。西域殷富,多珍宝,诸国侍子及督使贾胡数遗恂奴婢、宛马、金银、香、罽之属,一无所受。”所谓“贾胡数遗”“奴婢、宛马、金银、香、罽之属”,应是一种贿赂行为。也许这种行为曲折体现了匈奴占领时期特殊经济形式的历史惯性。其中“罽”正是西域特产。河西出土毛织品,特别是质量 较高的毛织品不能排除来自西域地方的可能。河西汉塞的毛织品遗存可能经由匈奴传入,活跃的西域商人或许也曾经直接促成了这种商品在丝绸之路沿途市场的流通。考察丝绸之路的交通史和民族史、经济史、文化史,不能不注意这一现象。
八、“张骞凿空”的草原民族合作者
汉武帝欲通使月氏,期望结成协力进攻匈奴的军事联盟,“(张骞)以郎应募,使月氏,与堂邑氏胡奴甘父俱出陇西。经匈奴,匈奴得之。”被匈奴拘禁十余岁,“然骞持汉节不失。”“居匈奴中,益宽,骞因与其属亡乡月氏。”“其属”,应包括这位“堂邑氏胡奴甘父”。关于这位出身为“胡奴”的张骞的同行者,裴骃《集解》:“《汉书音义》曰:‘堂邑氏,姓;胡奴甘父,字。’”司马贞《索隐》:“案:谓堂邑县人家胡奴名甘父也。下云‘堂邑父'者,盖后史家从省,唯称‘堂邑父’而略‘甘’字。甘,或其姓号。”张骞自西域回归,又为匈奴所得,“留岁余,单于死”,匈奴内乱,张骞与堂邑父“俱亡归汉”。司马迁说,“骞为人强力,宽大信人,蛮夷爱之。堂邑父故胡人,善射,穷急射禽兽给食。初,骞行时百余人,去十三岁,唯二人得还。”张骞开通丝绸之路的事业,如果没有这位 “胡奴”,显然是难以成功的。堂邑父无疑是丝绸之路交通的功臣。张骞与堂邑父归汉后,“汉拜骞为太中大夫,堂邑父为奉使君。”
张骞自匈奴出逃,“因与其属亡乡月氏,西走数十日至大宛。”所谓“其属”,可能除堂邑父之外还有其他同行者。大宛和康居的协助,使得张骞一行抵达大月氏。“大宛闻汉之饶财,欲通不得,见骞,喜,问曰:‘若欲何之?’骞曰:‘为汉使月氏,而为匈奴所闭道。今亡,唯王使人导送我。诚得至,反汉,汉之赂遗王财物不可胜言。’大宛以为然,遣骞,为发导绎,抵康居,康居传致大月氏。”“遣骞”,司马贞《索隐》:“谓大宛发遣骞西也。”“为发导绎,抵康居”,司马贞《索隐》:“为发道驿抵康居。发道,谓发驿令人导引而至康居也。”[4] 张元济校勘百衲本《史记》,指出百衲本作“导绎”,明末毛氏汲古阁刻单索隐本、近人刘承幹影刻宋蜀大字本作“导驿”。[28]所谓“导绎”或“导驿”,或许应当读作“导译”,即向导和译人。下文言张骞出使乌孙,即言“乌孙发导译送骞还”。[4]大宛列传《四库全书》本《史记》作“导驿”,《史记》卷一二三“考证”:“凌稚隆曰:按‘导驿’二字,观后书‘乌孙发导译送骞还’,则此 ‘驿'亦当作‘译’。”《史记会注考证》也以为字应作“译”。这些“导译”,可以看作虽以被动方式参与,但是对张骞“凿空”亦有积极贡献的合作者。
《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记载,匈奴拘留张骞十余岁,“与妻,有子”。这里所谓“与妻”,《太平御览》卷七七七引《汉书》:“匈奴不听去,乃留骞十余岁,娶胡妻,有子。然骞持汉节不失。”“与妻”,又明确写作“娶胡妻”,应是匈奴女子。张骞逃离,“与其属亡乡月氏”,不知“其属”是否包括这位匈奴女子。张骞自月氏归,再次被匈奴拘禁,“国中乱,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4]张骞逃归汉地,“胡妻”作为追随者同行。张骞西行大宛,未见“胡妻”随行记载。我们不清楚与张骞“俱亡归汉”的“胡妻”是否第一次被扣押在匈奴“十余岁”时所娶“胡妻”。如果仍是一人,又有以“其属”身份同行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或者未同行,只是张骞第二次“为匈奴所得”时重新见面两种可能。这位“胡妻”即使未曾追随张骞西行,我们在考察丝绸之路正式开通即史称“凿空”的历史功绩时,也不应当忘记这位匈奴女子对张骞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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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者 按:原文载于《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1月第39卷第1期,如引用请据原文。
文稿审核:包·苏那嘎
排版编辑:武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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