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昭君,名嫱,字昭君,南郡秭归(今湖北省兴山县)人。西汉元帝刘奭(公元前48-前33年在位)之时,王昭君被选入宫。
元帝时,匈奴势力一度强大,对此元帝采取了和亲政策。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匈奴呼韩邪单于入朝请求与汉朝和亲。昭君自愿请嫁匈奴,元帝遂敕允将其许配给南匈奴呼韩邪单于。
按照《西京杂记》所载,当时的宫廷画师毛延寿负责为宫女画像,以供皇帝选幸;宫女们为了能够获得皇帝的宠幸,争相贿赂毛延寿,以求把自己画得更美一些。而王昭君性格高傲,不肯贿赂毛延寿,于是毛延寿遂把她画得很丑,因此数年不得见于皇帝。呼韩邪单于求亲后,王昭君自荐和亲匈奴,当王昭君向元帝拜别时,她的美貌才被发现,但此时已追悔莫及,元帝遂将毛延寿斩首,借以发泄心中的怨恨。
昭君入匈奴之后,加强了汉匈之间的联系,促进了两个民族之间的团结,被称为宁胡阏氏。呼韩邪单于去世后,按胡人习俗她又嫁呼韩邪单于之子,成为了新单于的阏氏(皇后)。昭君去世之后,葬于胡地。昭君墓在内蒙古有十几座,史书记载最多、规模最大的昭君墓是在呼和浩特市南部的大墓,又称“青冢”。据《方舆记要》载,昭君墓因“塞草皆白,唯此独青”,故名。
自昭君出塞以来,历史上对昭君有着种种议论。正如董必武为昭君墓题诗所说的“词客各摅胸臆懑,舞文弄墨总徒劳”。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物,对昭君出塞与和亲之事也是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观点。
王昭君的故事不仅在中国流传甚广,而且也声名远播,传到了东邻日本。在日本古代,她被看作是与杨贵妃齐名的中国古代美女之一。而在日本古代文学作品中,特别是日本汉诗中,以“昭君出塞”“昭君和亲”为题材的作品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水平较高,表现了与中国作者不同的思想内容。
所谓日本汉诗,就是日本人用古代汉语和中国旧体诗创作出来的文学作品。汉诗是日本文学,特别是日本古代文学的一种样式和组成部分,是中日文化交流的重要成果。
近年来,笔者利用在日本访问和讲学的机会,在日本早稻田大学和东洋文库的图书文献中查阅到了日本诗人写作的数十首有关王昭君方面的汉诗,日本堪称是除了中国之外写作王昭君汉诗最多的国家。由于国情的不同,他们对王昭君的看法也与中国读者有着细微的差别。今笔者把这些有关王昭君的汉诗进行适当的整理,并对日本汉诗中相关王昭君的人物形象进行相应的分析。
在日本最早写作与王昭君有关的汉诗的作者应首推嵯峨天皇了。嵯峨天皇(786-842年),名神野,为日本第52代天皇。嵯峨天皇堪称平安时代的汉学大家,他自幼聪敏好学,及长博览经史。在位期间,大兴唐风,改革朝仪。嵯峨天皇喜好汉诗,尤善作五、七言绝句和律诗,是弘仁(810-824年)、天长(824-834年)时期屈指可数的诗人之一。
在日本平安时代初期,亦即公元9世纪初期,这位天皇发起了一次吟咏中国古代人物王昭君的主题诗会,参加者都是比天皇年长的朝臣,君臣用汉字写作,写下了五首乐府体的日本“汉诗”。
嵯峨天皇以《王昭君》为题的汉诗内容是:
弱岁辞汉阙,含愁入胡关。天涯千万里,一去更无还。
沙漠坏蝉鬓,风霜残玉颜。唯余长安月,照送几重山。
关于昭君出塞,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对此有着种种不同的看法。日本古代汉诗人多认为王昭君出塞不是自愿的,嵯峨天皇便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他认为昭君出塞实属无奈,故诗中多有哀怨之词。作为一位日本人,能对中国历史典故达到如此熟悉的地步,其汉学水平应该是堪称一流的。
正是在嵯峨天皇的带领下,嵯峨朝涌现出一批著名的汉诗人,如菅原清公、良岑安世、滋野贞主等。此后的818年,天皇下令编纂汉诗集,这次诗会的作品得以汇编并成为流传至今的《文华秀丽集》中的同题诗篇。
除了嵯峨天皇的作品外,菅原清公的《奉和王昭君》虽然是对嵯峨天皇的奉和之作,但其中也有自己的观点。全诗内容如下:
御狄宁无计,微躯镇一方。泣随重塞尽,愁向远天长。
陇月分行镜,胡冰冻旅装。谁堪毡帐所,永代绮罗房。
菅原清公(770-842年)是日本著名的文学家,曾随遣唐使入唐谒见唐德宗皇帝,为遣唐判官。他少举秀才,后以对策登科。任东宫陪读,官至式部大辅等职。著有《菅家集》6卷,参加编撰《凌云集》和《文华秀丽集》。
在这首诗中,作者认为,王昭君以一个弱女子的身份,舍身出塞,换回了汉匈之间的和平,其意义十分重大。当然,在诗中作者也表现了对王昭君的同情。
在菅原清公作《奉和王昭君》诗之后,良岑安世也作了一首同题的《奉和王昭君》诗:
虏地何辽远,关山不忍行。魂情还汉阙,形影向胡杨。
怨逐边风起,愁因塞路长。愿为孤飞雁,岁岁一南翔。
良岑安世(875-930年),是桓武天皇的皇子,曾任平城、嵯峨、淳和三朝的大纳言,他善文章,通音律。曾奉旨监修《日本后记》,并与人合撰《经国集》。
这首诗虽然是奉和之作,但作者却表现了与前面二位作者的不同观点。作者认为,王昭君虽然出塞和亲,但她对故国的感情仍然非常深厚,其对家乡的思念之情是不言而喻的。
由于受中国传统文学主题的影响,昭君出塞在日本古代文学中很早就形成了一个独特的主题,《和汉朗咏集》是平安时代后期按照主题编排的中日文学合集,其中作为专辑的王昭君主题十分显豁。
《和汉朗咏集·王昭君》中最重要的日本作品是大江朝纲(886-957年)的那首咏昭君七律:
翠黛红颜锦绣妆,泣寻沙塞出家乡。边风吹断秋心绪,陇水流添夜泪行。
胡角一声霜后梦,汉宫万里月前肠。昭君若赠黄金赂,定是终身奉帝王。
这首诗因日本著名古典小说《源氏物语》的引述,内容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传播。而大江朝纲的出生之年,恰好是嵯峨天皇(786-842年)诞辰100周年。也就是说,最晚至《和汉朗咏集》结集时的将近200年前,亦即距今1200个年头,日本就产生了以昭君为题材的文学作品。
由此可见,王昭君其人其事不仅在中国流传久远,而且早在1200年前就已经迈出了国门,传播到了日本,其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在此之后,日本历代均有吟咏王昭君的汉诗,今笔者择其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进行分析。江户时代日本写作以昭君为题的汉诗数量较多。在这些作品中,林凫的《王昭君》便是其中著名的一首。
生作汉宫人,死为胡国尘。谁料一幅画,误妾百年身。
林凫(1643-1666年),字孟著,号梅洞。江户时期的儒者,他博览群书,长于汉诗创作,曾为幕府儒官。著有《梅洞全集》41卷。在这首诗中,作者一方面表达了对昭君出塞的赞美之情,同时也对因毛延寿画笔误人而使昭君改变了命运之事表现出极大的同情。
同一时代的雨森芳洲对此却有着与林凫不同的观点。他在其《明妃曲》中表达了自己另外一种看法:
《明妃曲》(二首选一):
月临毡帐夜荧荧,胡乐喧嘈不忍听。自是红颜多薄命,非关延寿误丹青。
雨森芳洲(1668-1775年),名俊良,字伯阳,号芳洲,曾任对马侯的儒官。芳洲善诗文与和歌,著有《芳洲咏草》《芳洲诗集》等。
在这首诗中,作者认为昭君出塞并非是毛延寿所误,而是“红颜命薄”所致。她的出塞是一种无奈,在远离家乡的塞外,她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命运的安排,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摆脱这种状况。
山根华阳所作的《王昭君墓》诗,诗风婉约,感情幽怨,内容、风格与众不同。全诗内容如下:
蛾眉宛转委胡尘,毡帐风寒愁杀人。冢上千年青草色,至今犹带汉宫春。
山根华阳,生卒年月不详,为江户中期的汉诗人。曾任学馆祭酒。著有《华阳文集》。作者并没有去过内蒙古,更没有到过昭君墓,他根据中国的史籍写下了这首诗。全诗通过昭君无奈出塞,以及冢上青草的描写,表现了对昭君的无限同情。作者认为,昭君际遇凄凉,其悠远的遗恨,使墓上的青草也笼罩在汉宫的春色之中了。诗中的格调与昭君的命运联系在了一起,读后令人感到余韵悠长。
而高野兰亭所作的《明妃曲》一诗,以景喻人,在淡淡的景物描写中,突出了昭君的哀怨之情。诗曰:
西出长安不见春,罗衣掩泪拂胡尘。行看一片燕支月,独照蛾眉马上人。
高野兰亭(1704-1757年),名维馨,字子式,号兰亭。江户时期著名汉诗人。其诗初学唐人体,后学明朝李攀龙。有《兰亭先生诗集》10卷。在这首诗中,作者并没有直接提到昭君出塞之事,而是用“不见春”“拂胡尘”“燕支月”“马上人”等具有明显昭君意向的词语,婉转地表达了王昭君的命运。在日本汉诗人所作的以昭君为题的诗歌中,这首诗的风格显得与众不同。同时,这首诗也体现了日本汉诗人对待昭君出塞这件事不同的看法。日本汉诗中细腻感情的表达手法,由此亦可见一斑。
菅茶山的《王昭君图》诗是一首题画诗。菅茶山(1748-1827年),名晋帅,字礼卿,号茶山。江户后期著名儒者、汉诗人。著有《茶山文集》4卷。菅茶山十分熟悉中国历史典故,对王昭君的出塞之事也非常了解。在看了王昭君的画像之后,遂有感而作了这首诗:
月是汉宫月,人是汉宫人。如何沙草色,不似汉宫春?
在诗中,作者借题发挥,暗喻昭君出塞并非是她自己所愿,而是汉朝统治者无能所致。若汉元帝有着强大的武功,便没有汉匈地域之间的差别,王昭君去哪里都一样,因此也就没有“昭君怨”了。这首诗立意新颖,虽然是题画诗,但却别有一番新意,体现了作者对王昭君命运与众不同的理解。
从以上汉诗的内容可以看出,日本古代汉诗人多认为昭君出塞不是自愿的,她并非想当匈奴的皇后。虽然后来在匈奴当上了皇后,但实出无奈,所以在汉诗中体现较多的是一种哀怨之词;也有人认为昭君如果贿赂画工,结果一定会是“定是终身奉帝王”,而不用“含愁入胡关”了;雨森芳洲更是认为统治者无能,所以“非关延寿误丹青”。
日本汉诗作者这种观点虽然不一定与中国诗人的观点相契合,但作为异邦的诗人能够有这种体悟也算是难能可贵了。在上面所提到的汉诗中,虽然诗歌主旨相似,但作品风格和表现手法却有所不同。虽然是异邦作者所作,却与中国诗人之作有着细密的情感联系,由此亦可见中日两国在诗歌文化方面的联系是多么的密切。笔者所选的有关日本汉诗人吟咏王昭君的汉诗虽然数量不多,但却说明王昭君的形象已经跨出国门,她的影响已经不仅在中国,而且远播东瀛。由此亦可以看出,昭君的魅力是多么的巨大。
汉高祖刘邦开与匈奴和亲之先,其后世相沿,西汉遂有“和亲”之说。但是,史书中所记“和亲”,并非次次都有嫁女之事。这一点,在上个世纪出版的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中有过说明。泷川资言针对《汉书·景帝纪》景帝元年“遣大夫青至代下与匈奴和亲”的记载指出:“此称和亲者,非更遣女结亲也,唯修前时姻亲之礼耳。”但是近来读阅资料,频见学者以西汉的和亲为嫁女联姻,错读史文,有贻误后人之嫌,不得不辨。兹先举数例如下:
如张长明《试论西汉的汉匈关系及和亲政策》:“高帝九年、惠帝三年、文帝六年、景帝元年和五年先后遣送公主给单于做阏氏。”(《江淮论坛》1983年第6期)其中四次《汉书》均明言嫁女,而景帝元年事,《汉书》谓“遣御史大夫青至代下与匈奴和亲”,未言嫁女,作者却统而言之,认为五次所言和亲均有嫁女之事,故到景帝五年,先后有五位汉公主出嫁匈奴。
如王兰锁《在西汉和亲中一共嫁出几位公主》:“从汉高帝七年(公元前200年)十月刘邦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之败刘敬首次提出和亲,到汉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九月止,西汉在对匈奴和乌孙的和亲中,共嫁去了13位公主。此外,汉元帝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正月还将良家子‘待诏掖庭王樯(昭君)为(单于)阏氏’。”(《文史知识》1983年第12期)作者将《汉书》中凡言和亲者,均视作嫁女联姻,而除去嫁入乌孙的二位,作者统计嫁入匈奴的公主有11位,再加一位待诏掖庭的王昭君。
如崔明德《中国古代和亲史》(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附录二《中国古代和亲简表》,也是凡史言“和亲”者,一概认作有嫁女之事。表中所列西汉与匈奴的和亲,同样将宣帝神爵二年的记载也计算在内,总计12次和亲,嫁出12位女子,作者所标注的女子身份,除宗室女外,还有“汉景帝女”和“汉武帝女”。
上引三家的统计结果并不完全一致,但以史言“和亲”作为计算依据则是相同的。而问题也就出在这里。
“和亲”一词的本意是和睦亲好,用于形容人与人相处的关系,本没有后来所谓不同民族或国家通过婚姻的方式而缔结盟约的意思。如西周国家的居民管理以五家为比,设“比长,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周礼·地官》),这是邻里之间的和睦亲好;朝廷设有象胥之官,“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使掌传王之言而谕说焉,以和亲之”(《周礼·秋官》),这是不同民族及国家之间的和睦亲好;《礼记·燕义》讲述宴会礼仪的重要,总结说“是以上下和亲而不相怨也”,这是上下级之间的和睦亲好;《礼记·乐记》讲述音乐的作用说“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这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亲好。这些文例表明,早期的“和亲”一词,“亲”指亲好,像亲人一样友好,并不指向婚姻所结成的亲戚关系。这样的用法,在实行与匈奴和亲的汉代也依然保留着。如《汉书》卷48所载贾谊《治安策》中:“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故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善者或异。”《汉书》卷49所载晁错《贤良对策》:“是以天下乐其政,归其德,望之若父母,从之若流水,百姓和亲,国家安宁。”如东汉班昭所作《妇诫》:“夫为夫妇者,义以和亲,恩以好合。楚挞既行,何义之存;谴呵既宣,何恩之有?”(《后汉书》卷110)“和亲”所指,或在百姓,或在夫妻,都没有后来所谓不同民族或国家通过婚姻而缔结盟约的意义。即使魏晋以后也还有这样的用法,如陈寿《三国志》记:“吕布初与刘备和亲,后生隙,布欲使(袁)涣作书詈辱备。”(《三国志》卷11)“和亲”也只是说吕布、刘备关系友好而已。
“和亲”的词义发生变化,转向今天人们熟悉的与外族联姻而作政治结盟,是从西汉娄敬的建议开始。
当汉高祖刘邦困于匈奴进犯而兵力不足以应对之时,娄敬建议以“和亲”为策来缓和两方关系:“陛下诚能以适长公主妻之,厚奉遗之,彼知汉适女送厚,蛮夷必慕以为阏氏,生子必为太子,代单于。何者?贪汉重币。陛下以岁时汉所余彼所鲜数问遗,因使辩士风谕以礼节。冒顿在,固为子婿;死,则外孙为单于。岂尝闻外孙敢与大父抗礼者哉?兵可无战以渐臣也。若陛下不能遣长公主,而令宗室及后宫诈称公主,彼亦知,不肯贵近,无益也。”(《史记》卷99)刘邦接受了。但是吕后得知,日夜哭泣,不肯以亲生女儿“弃之匈奴”,于是刘邦只得以“家人子”,即刘姓族人所生女儿,顶着长公主的名义而带着厚礼出嫁单于,派娄敬为使者,允诺“岁奉匈奴絮缯酒米食物各有数,约为昆弟以和亲”(《史记》卷110)。娄敬本人则以建议之功,赐邑二千户,封号建信侯,赐姓刘,人称刘敬。
娄敬建议的和亲,即停止武力而表示友好,“和亲”依然是和睦亲好之意。而汉朝表示友好姿态的条款包括两项:一是以公主嫁单于,修“昆弟之亲”,从此汉匈结为亲戚;二是每年赠送匈奴一定数额的钱物,表示情谊。前者相当于人质,故娄敬向刘邦强调一定要送出“适长公主”——即亲生的大女儿才能赢得匈奴的信任。后者则是财物赎买,以金钱换和平。对于匈奴而言,人质固然是信誉的保证,财物更能解决实际问题——匈奴之所以常常侵扰汉朝边境,目的就在于掠夺财物和奴隶。因此,当吕后不舍让亲生女儿“弃之匈奴”而以宗族女为顶替时,匈奴方面并没有像娄敬所顾虑的那样产生不信任感,或是提出异议,而是欣然接受;但在财物方面,匈奴不仅仗恃强力而获得汉朝不断增加的礼物,后来更要求汉朝放开边关贸易,以便民间的商贸往来,以使更多的汉地物产输入匈奴,否则就要“绝和亲”。两者对比,可知匈奴对于和亲采取了以联姻为姿态而取重实利的态度。故而汉匈之间的和亲,并不以嫁女联姻为必要条件。
因此,上引三文的统计将汉匈“和亲”简单地理解成汉朝嫁女与匈奴联姻,忽略了具体的历史事实,也就忽略了历史进程中的变化。我们不妨以《中国古代和亲史》的统计为例来作考辨。
刘邦时的和亲是嫁女无疑,此不赘言。惠帝三年“以宗室女为公主,嫁匈奴单于”,《汉书》有明文,也无须多说。但是,《中国和亲史》附表中文帝时期有四次和亲嫁女,则并非都有嫁女之事。先将作者的图表简化引录如下:
1. 公元前176年,汉宗室女嫁冒顿单于,材料来源是《汉书·匈奴传上》。
2. 公元前174年,汉诸侯王女嫁老上单于,材料来源是《册府元龟》卷978和《资治通鉴》卷14。
3. 公元前162年,汉宗室女嫁老上单于,材料来源是《汉书·文帝纪》和《资治通鉴》卷15。
4. 公元前160年,汉宗室女嫁军臣单于,材料来源是《汉书·景帝纪》。
先说第1条。《汉书·匈奴传》说“文帝即位,后修和亲”,第三年(公元前177年)匈奴右贤王入河南之地掠夺,于是文帝派灌婴发边吏车骑8万进击,右贤王出塞。第二年,即文帝即位的第四年,公元前176年,冒顿单于写信给文帝,说右贤王擅自行动,导致“绝二主之约,离昆弟之亲”,在表示歉意的同时,又以新近战胜月氏一事宣示自己的实力,希望“除前事,后故约,以安边民”,一边献上礼物,一边要求“皇帝即不欲匈奴近塞,则且诏吏民远舍”,言外之意,若不遵循,难免再度出现破坏和约之事——其中挟带威胁。文帝与大臣们讨论后,认为“和亲甚便”,答应了单于让汉朝边民远离国界的要求,双方都重新回到“文帝即位,后修和亲”的约定上。所以,这里的“和亲”是指双方签订的和亲之约,与嫁女事无干。
再说第2条。《汉书·匈奴传》记:“老上稽粥单于初立,文帝后遣宗人女翁主为单于阏氏,使宦者燕人中行说傅翁主。”此事《汉书·文帝纪》无载,故《汉书》无明确的时间。《册府元龟》卷978记在文帝六年,公元前174年,《资治通鉴》卷14同。据《汉书·匈奴传》的说明,此次汉朝嫁女,是因为老上单于新立,文帝也即位不久,汉朝需要通过嫁女来证明友善,来安抚匈奴,阻止其攻掠所造成的边境动荡。此时汉弱而匈奴强,文帝对于新单于的即位很担心,很忧虑,故当中行说不愿意前往时,他便下了强制的命令,即使中行说有“必我也,为汉患者”的狠话,也没有收回命令。
再说第3条。据诸史记载,在文帝六年送女和亲之后,匈奴进犯从未停止,严重者如文帝十一年(公元前169年)“匈奴寇狄道”,十四年(公元前166年)老上单于率十四万骑入朝那,更攻入彭阳,烧汉之回中宫,其侦察兵则一直进到甘泉,直接威胁了长安。
故《册府元龟》说:“匈奴岁入边,杀略人民,汉甚患之。及使使遗匈奴书,单于亦使当户报谢,复言和亲事。”《汉书·文帝纪》记后元二年(公元前162年)事,录有文帝写给单于的信,其中就有“当户且渠雕渠难、郎中韩辽遗朕马二匹,已至,敬受”之言,显然是因有和亲之约,故当战事激烈之时,双方有书信来往,以相责备。现在文帝信中自责“不能远德,使方外之国或不宁息”,先做出高姿态,然后说既然单于“反古之道,计社稷之安”,愿意与汉“结兄弟之义,以全天下元元之民”,于是明确表态:“和亲以定,始于今年。”即后元二年,公元前162年,双方关系从战争重回和亲。故这次只是双方重申和亲之约,再修亲好,而不涉及嫁女之事。
至于第4条,公元前160年是文帝后元四年,而无论是《汉书·文帝纪》,还是《册府元龟》和《资治通鉴》,都无此年和亲的记载。作者谓材料出于《汉书·景帝纪》,殊不合事理,或是笔误?
或者,作者是依据《汉书·匈奴传》的记载而做此判断?如果是这样,也不成立。《汉书·匈奴传》记:“后四年,老上单于死,子军臣单于立,而中行说复事之。”中行说自入匈奴,坚决维护匈奴利益而着意与汉朝为敌。如果中行说辅佐新单于而与汉朝重申和亲条约,应该说可能性不大。何况《汉书·文帝纪》称“六年冬,匈奴三万骑入上郡,三万骑入云中”,文帝与匈奴定好的和亲因为新单于的即位又一次破裂。因此,《汉书·匈奴传》在“中行说复事之”后接有“汉复与匈奴和亲”一句,应该是指景帝即位以后的事情。因为六年冬匈奴的大肆进犯,文帝做了全面的军事部署,包括对抗和防御两个方面,双方的和亲之约再度破裂。而七年夏六月,文帝死,即使他想修复与匈奴的关系也没有时间了。这也表明景帝即位时,汉匈之间正处于“绝和亲”的状况。
据此考察,《中国古代和亲史》一书中关于文帝时期的和亲记录是不符合史实的。那么,景帝元年的“和亲”有无嫁女之事呢?
《汉书》记景帝元年“遣御史大夫青至代下与匈奴和亲”;《史记·景帝纪》记此事称:“匈奴入代,与约和亲。”两相比照,可知是在文帝时已撕毁和亲之约的匈奴此时进入了代郡掳掠,故陶青奉景帝的命令前去作城下之盟。这一次,双方重申和亲之约,以修复自文帝后元二年重开和亲却已然破裂的关系,而非嫁女。景帝二年秋,“与匈奴和亲”。景帝五年“遣公主嫁匈奴单于”,《汉书·匈奴传》则曰“遣翁主如故约”。“如故约”的说法表明有约在前,现在是履行。那么,景帝二年秋的和亲应是在元年的城下之盟的基础上商定详细的条款,五年的嫁女则是履行和约。《册府元龟》卷978记:“是后帝复与匈奴和亲,通关市,给遗单于,遣公主如故约。”此前汉朝与匈奴的和亲条约中没有通关开市一事,此事始于景帝,故可以推测正是二年秋的协商所定。所以,景帝元年和二年的和亲都只是讲和修好,商定条款,并无嫁女之事。
两国停战而作和平谈判,本不可一蹴而就,你来我入,讲价议赀,旷费时日,就是今天的现代国家也是这样,何况古代还有交通不便、通讯困难的问题。《汉书》所记景帝时期的和亲有元年、二年和五年总计三次,时间相隔如此之近,显然不会年年嫁女,而只是一次耗费时间的谈判而已。
关于宣帝神爵二年的和亲,王文与崔书都视为嫁女,这是完全的误解。
神爵二年事,《汉书·宣帝纪》说得很明白:“匈奴单于遣名王奉献,贺正月,始和亲。”这分明是衰落的匈奴向汉朝表示友好,于是汉朝与匈奴再开和亲往来。经过武帝时期的征战,匈奴自身又经历了一系列的天灾人祸,此时的汉朝完全掌控了与匈奴交往的主动权。匈奴方面,无论是郅支还是呼韩邪,既要面对内部的争斗,又要应对西域诸族的伺机而动,他们都连续地向汉朝示好,送上质子,希望和亲。故此时的汉朝,决无主动嫁女之事。后来的王昭君出塞和亲,不过是汉元帝允准了呼韩邪请婚的请求,与高、惠、文、景四帝时的主动送女献礼以求和亲,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元帝以后,汉匈之间屡有和亲往来,王莽执政时期也没有断过使者交往,却再也没有发生汉朝嫁女之事,也可证明,这一时期的和亲就是和平外交而已。
班固曾分析西汉和亲政策的利弊,说是匈奴“侵掠所获,岁钜万计,而和亲赂遗,不过千金”,无怪乎单于“弃其爱子,昧利不顾”,而要撕毁和亲之约。这就说得很清楚,嫁女是和亲,奉物是和亲,和亲只是双方缔结友好条约而已。如果比较二者,匈奴更在乎财物。而汉朝在送出大量财物的同时,还要以公主为人质保证,也不会次次嫁女,自损尊严。何况宣帝以后,双方的强弱地位发生了变化。武帝时强硬拒绝送子为质的匈奴,在宣、元两朝都是主动地送子入汉为质,取代了以前汉朝嫁女为质的做法,也同样称为和亲。所以西汉的“和亲”,不等于嫁女。
不过,虽然娄敬所言和亲并不特指嫁女结为姻亲这一件事,嫁女却是其中具有担保意义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后的中原王朝几乎都有以婚姻作为民族外交工具的做法。究其所以,正是沿袭了西汉的模式,而始作俑者,就是娄敬的建议。
娄敬的建议在相当程度上缓和了汉与匈奴的冲突,建立了一个通过联姻来解决民族争端的渠道。史载:“后魏道武时,引吏部尚书崔玄伯讲《汉书》,至娄敬说汉祖欲以鲁元公主妻匈奴,帝善之,嗟叹者良久。是以诸公主皆厘降于宾附之国。朝臣子弟,虽名族美产,不得尚焉。”(《册府元龟》卷978)北魏是鲜卑人建立的政权,道武帝拓跋圭学习汉高祖刘邦之策,以嫁公主为和亲,与属下的各族首领联络感情,建立联盟,收效良好。隋唐时期,嫁公主以为和亲的政策几乎成为处理民族矛盾的通则。据统计,隋文帝时曾6次嫁女,与突厥、高昌、吐谷浑的首领和亲;唐代则先后有30位皇室女子出嫁回纥、契丹、吐蕃、南诏等国君主,行和亲之事,其中还包括高祖及肃宗、德宗等的亲生女儿(见崔明德《中国古代和亲史》附录二)。唐朝凡言和亲,即送嫁公主前往异域,为表慎重,皇帝还要委任专门的和亲使来执行送嫁和引礼的职责。可以说,这时的“和亲”,已经成为异族之间以婚姻为外交工具的专用词汇,与西汉的情况不同,故不可以简单地取以看待西汉的“和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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