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司马迁在《史记•匈奴列传》中曾对匈奴族的社会风俗有过比较详细的描述。匈奴族社会风俗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经济与环境原因。迁徙移动是游牧生产的重要方式,依靠羊、马、牛等草食动物的移动性安排生产生活,构成了匈奴社会风俗的基本特点。产品的单一性与不易贮存性,使匈奴人对农耕民族的产品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如果不能保证正常的贸易与交流,他们往往会通过战争掠夺的方式来获取农产品。匈奴人的聚会、祭祀风俗也受到他们生存的自然环境与游牧生态因素的影响。
关键词:匈奴族;游牧生产方式;社会风俗
分类号:K2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18(2018)05-0005-04
作为古老的游牧民族,从战国到南北朝,匈奴族活跃在蒙古高原的历史舞台上,曾经征服和统一过众多北方游牧部落,首次建立了强大的、可以与中原王朝政权抗衡的游牧民族政权,在游牧文明发展史上具有先驱者的作用。对于匈奴的社会风俗,司马迁在《史记•匈奴列传》中曾经有过生动的描述。通过这些描述,展现了作为游牧文化代表者的匈奴族与中原农耕民族之间的巨大差异。对于形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以往的研究者往往以匈奴族野蛮、落后、残暴来解释。实际上,匈奴族存在的各种社会风俗,无不与他们所生存的 环境与经济特点有关,从经济视角对这一问题加以审视,或会得出更客观、理性的认识。
一、生产方式与匈奴族的社会风俗
司马迁在《史记•匈奴列传》中说,匈奴人“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其畜之所多则马、牛、羊,其奇畜则橐驼、驴、骡、駃騠、騊駼、驒騱。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1]。司马迁记述的匈奴族生活的这些现象,几乎成为后代史学家对游牧民族生活的固定描述。
匈奴人至少从战国时期开始,就生活在蒙古高原。那里的降雨量少,蒸发量大,气温低,风大沙多,只能适应多年生、耐干旱、抗低温的草本植物生长,很难进行粮食种植。那里生长的牧草、荆棘、苔藓、灌木等植物,绝大多数是人类无法作为食物直接食用的,如果从农业生产的角度来看,人类很难在那里找到生存的资源。以匈奴族为代表的北方游牧民族,在这些地区驯养草食动物,利用牛、羊、马、驴、骡、骆驼等动物所具有的特殊的消化系统,把牧草转化为动物的营养,再从动物的乳、肉、毛、皮、粪中获取人类生活的资源,从而突破了严酷的自然环境对人类的制约,走上了专业化的游牧道路。
游牧生产方式的最重要特点就是它的迁徙移动性,通过移动,既能够使牲畜获得丰美的水草,躲避各种自然灾害,也使牧草不被畜群过度啃噬,让脆弱的草原生态及时得到恢复和休养生息。游牧生产方式的要义就是牲畜去寻找、追随丰美的水草,而人跟随着牲畜的脚步。游牧民族必须通过迁徙、奔驰、驱赶等方式进行生产,“草美甘水则至,草尽水竭则移。以是观之,往来转徙,时至时去”[2]。
农耕地区蓄养的牲畜与人类的食物源基本相同,并且生活在人类的居住地周围,如圈养的猪、禽类等,或以圈养和放养相结合方式饲养的少量的牛、羊等。饲养的目的,一是为了给农作物提供肥料,二是为农业生产提供大畜力,三是为农民提供一定的肉食。总体来说,农耕地区蓄养的牲畜规模有限,并且以农民定居生活的地区为半径,不可能大范围移动,只能是农耕生产的补充。游牧地区以蓄养草食动物为独立的产业,只有大规模饲养才能满足牧民的生存需求,而大规模蓄养的前提是保证畜群的不断移动。
羊具有逐水草而迁徙的移动性,可以大规模、大范围饲养,且作为草食动物,只要有水有草就能生存,不与人类争夺食物来源。羊具有产乳量高、繁殖力强的特点。在牧业生产受到损失时,只要有种羊的存在,就可以保证牧民很快恢复生计。羊几乎可以为牧民提供赖以生存的全部资源。用羊皮做成的皮袄可以帮助牧民度过草原上寒冷的冬季,羊毛可以编成毛衣、制成毛毡、搓成毛绳,是制作蒙古包的主要材料。羊骨、羊角可以制成一些日常工具和工艺品。羊肉是草原牧民的重要食物来源,羊乳在夏天可以供应牧民的饮食,还可以制成奶酪和奶油,留到冬季食用。羊粪一年四季都可以作为燃料,因为草原上缺乏树木,草要作为饲料喂养牲畜,以动物的粪便做燃料,不仅实现了良性循环,而且保护了环境。可以说,羊为牧民提供了衣、食、住和燃料的基本资源。正是有了羊的大量饲养,才可以使畜牧业摆脱农业而发展为游牧业,独立提供人类的衣食之源。
马不仅可以成为人类的坐骑,还能用来运输物资,马奶、马肉亦能作为食品供游牧者食用。马所具有的卓越的移动力可以让牧民利用广大的、遥远的牧场资源,可以帮助人们传递讯息,并让人们快速远离危机。在古代交通条件十分落后的环境下,要在茫茫草原上进行游牧,就必须选择适宜的放牧路线,把牧人团结为一个群体。如果没有马匹,这些事情无法想象。马的速度和力量使游牧的范围及信息、货物的传播,还有军事、政治的控制都达到了一个非常广阔的程度。如果说,猪和禽类的饲养是农耕生产方式确立的标志,那么羊和马的大规模饲养则是游牧生产方式确立的标志。匈奴人“内无室宇之守,外无田畴之积,随美草甘水而驱牧”[3],依靠羊、马、牛等草食动物的移动性安排生产生活,构成了匈奴社会风俗的基本特点,也形成了其与农耕地区的巨大反差。
二、经济结构与匈奴族的社会风俗
好战、富于掠夺、贵壮贱老是匈奴社会风俗的重要特点,正如司马迁所记述的:匈奴人“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攻占以侵伐,其天性也。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仪。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1]。对于匈奴人富于进攻掠夺的性格特点,有人将其归结为:“这些游牧民族的首领恰巧都是残暴成性的枭雄,他们的贪婪和蛮横决定了本民族掠夺性的走向,他们驱使本民族的青壮年走上烧杀掠夺的道路,走上侵略和杀戮的战场。”[4]这样的认识未免将问题简单化,并存在严重偏见。实际上,游牧民族富于掠夺与进攻性的特点,与他们的生产方式与产品结构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游牧业生产最重要的特点就是“逐水草而迁徙”,这基本是一种靠天吃饭的生产活动,对自然环境有强烈的依赖性。游牧生产提供给人类的产品主要是肉和奶制品。这些产品容易腐烂变质,无法大规模长期贮存,所以贮存的方式只能是活的牲畜。但是,当牲畜积累到一定规模时,必然受到草场载畜量的限制。大量增长的牲畜如果不能及时与外界进行产品交换,转化为可以保存的财富,一旦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草木枯死,或者瘟疫流行,就会出现畜群大量死亡的现象,从而导致牧民的生活困顿。可见,在畜牧业丰收的时候,游牧民族是需要与农耕民族进行产品交换的。当出现严重的自然灾害时,牧民蓄养的牲畜就会大量死亡。牲畜是牧民的生活资料,同时也是牧民的生产资料。与农业生产不同,畜牧业生产的种子就贮存在活的牲畜内,是依靠牲畜的交配来繁衍生息的。因此,要想维持生产过程不被打断,就要保持一定规模的种群数量。这样,即使在牲畜大量减少的情况下,牧民也不能把自己的牲畜全部杀死以食用,而必须留下足够数量的种畜。在这种情况下,牧民特别需要得到农耕民族的粮食援助,但他们又无法拿出足够数量的牲畜和畜产品与农耕民族进行交换,故而导致在面对严酷的生存危机时,游牧民族常常选择战争的方式从农耕民族手中获取食物。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指出的那样“最文明的民族也同最不发达的未开化的民族一样,必须先保证自己有食物,然后才能去照顾其他事情。”[5]
如此看来,由于游牧生产的经济结构导致了产品的单一性与不易保存性,因此对游牧民族来说,无论是丰收还是遇到灾害,都需要与农耕民族进行交流,得到农耕民族的粮食与物质援助,否则游牧生产就无法正常进行下去。但是,农业生产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方式。农民生产粮食,种植蔬菜,农闲季节纺麻织布、进行手工业生产,他们养猪、养禽,并饲养一定数量的马、牛、羊等,以便给农作物提供肥料,为农业生产提供畜力,还可以得到一些肉食。农民所得产品已基本满足了自身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就很难形成对游牧民族畜产品的消费市场。另外,由于长期占据着相对优势的自然资源,农耕民族也形成了强烈的优越感,他们对游牧民族往往采取贬低和鄙视的态度,有意在双方正常交往中设置障碍。如果游牧民族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实现与农耕民族的贸易往来和物资交流,那么,为了生存,用战争掠夺的方式获取农耕民族的产品、争取更多的生存资源,就成为游牧民族的重要选择。正如萧启庆先生所指出的那样:“游牧民族南侵的原因深深根植于他们的经济体系之中。游牧经济有对自然变化的脆弱性,对农耕社会的依存性和工艺文明的迟进性。对农业社会的贸易与掠夺,是游牧民族解决经济问题的两个变换手段。”[6]匈奴人对中原地区发动战争,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农耕民族的财富,“故其战,人人自为趣利,善为诱兵以冒敌。故其见敌则逐利,如鸟之集;其困败,则瓦解云散矣。战而扶舆死者,尽得死者家财”[1],通过战争,缓解生存中的资源匮乏问题。在匈奴人对中原王朝的战争中,很少有攻城略地、占地为王或推翻中原政权取而代之的记录。可以说,经济目的是匈奴人对外战争的根本原因。
在迁徙移动中进行生产,使游牧民族经常要面临新的环境,并随时可能遇到各种自然灾害和外敌的挑战,这就要求青壮年男子要有随时投入战斗的准备。如果遇到食物匮乏的情况,要保证部族的安全,首先就要保证青壮年男子的食物充足,以便保障他们的强壮体质,帮助整个部族渡过难关。农业生产相对稳定,经验在生产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重视秩序、讲求孝道就成为农耕民族的习俗。游牧民族贵壮贱老的传统与农耕民族论资排辈、敬奉高年的传统大相径庭。在游牧民族的文化氛围下,每个人都以自己的能力和对群体的贡献获取相应的社会地位,这更有利于人们能力的施展与个性的发挥。《史记》借中行说之言指出:“匈奴明以战攻为事,其老弱不能斗,故以其肥美饮食壮健者,盖以自为守卫,如此父子各得久相保,何以言匈奴轻老也?”[1]
三、生态环境与匈奴族的社会风俗
匈奴等游牧民族生活的长城以北地区,纬度高、降水少、气候寒冷、风沙大,牧业生产受到气候、植被、地形、水源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对自然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只有保护好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使生产过程持续进行。游牧民族充满了对自然的敬畏与感恩,他们对草原上的一禽一兽、一草一木都充满了眷恋之情和爱护之意,这也表现在匈奴人的文化风俗中。如,匈奴人有崇拜日月的习俗,“单于朝出营,拜日之始生,夕拜月……举事而候星月,月盛壮则攻战,月亏则退兵”[1]。他们也有每年三次聚会的风俗“岁正月,诸长小会单于庭,祠。五月,大会龙城,祭其先、天地、鬼神。秋,马肥,大会蹛林,课校人畜计”[1]。聚会时他们举行祭祀活动,还进行赛马、斗骆驼等娱乐竞技活动。聚会时机的选择,也反映了匈奴人对草原自然环境与当地游牧生态的认识与遵从。
在牧业生产活动中,冬季要把牲畜赶到冬牧场,晚冬、初春是草原游牧人群最艰苦的季节,这一时期牧草干枯稀少,畜群需要大范围移动,牧民要承担保畜接羔等工作,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投入。因此“诸长小会单于庭”,不涉及大规模的人畜移动,如此也符合草原游牧生活的节奏。阴历五月是蒙古草原游牧人群进入夏草场的季节。由于此时牧草丰盛,牧民不需要经常移动,游牧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也相对较少,在水草丰美处聚集的社 会群体也较多,因此“五月,大会龙城”,显示此时是他们容易聚集大量人群,而又不影响其游牧活动的时节。阴历九月是草原牧民由秋牧场往冬场转移,准备入冬场定居避寒的时节。匈奴九月之会的习俗,应是顺应当时大多数牧民秋季游牧的节奏,在冬季来临前所举行的聚集大批人畜的活动。[7]对于大会蹛林的含义,《史记正义》引颜师古云:“蹛者,绕林木而祭也。鲜卑之俗,自古相传,秋祭无林木者,尚竖柳枝,众骑驰绕三周乃止,此其遗法也。”[1]这种祭祀习俗,反映了游牧民族对草原上植物林木的一种尊崇。对天、地、自然的崇拜与祭祀,反映了匈奴人在长期的狩猎、游牧生活中对草原上植物、动物的特殊情感,也表明了他们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经济类型的认同与自豪。
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社会风俗,与该地区特定的生态环境和生产方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匈奴族各种社会风俗的形成与流行亦是如此。如果仅仅把匈奴等游牧民族的风俗习惯定义为野蛮落后,而看不到背后的合理内涵与经济因素,一味贬低和否定游牧民族与游牧文化,就可能导致大汉族主义与农耕文明优越论的偏见。
参考文献:
[1][西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东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西汉]桓宽.盐铁论[M]//诸子集成:第十一册.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2.
[4]周锡山.汉匈四千年之战[M].上海:上海画报出版社,2004.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萧启庆.元代史新探•北亚游牧民族南侵各种原因的探讨[M].台北: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
[7]王明珂.游牧者的抉择——面对汉帝国的北亚游牧部族[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编 者 按:原文载于《内蒙古大学学报》2018年9月第50卷第5期,如引用请据原文。
文稿审核:包·苏那嘎
排版编辑:武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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